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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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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*重要研发计划“智能机器人”等重要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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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*重要研发计划“智能机器人”等重要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

 

  日前,《科技部关于发布*重要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要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国科发资〔2017〕213号)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,认真组织申报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说明如下:

  一、网上填报

 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*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。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、项目评审的依据。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*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。

 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:2017年8月8日8:00至9月7日17:00。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,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,并通过*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,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*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: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;技术咨询电话:010—88659000(中继线);技术咨询邮箱:program@most.cn。

  二、材料报送

 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12日前(以寄出时间为准)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(纸质,一式2份),自行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要专项管理的经验丰富机构。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。

  三、申报咨询

  1. “智能机器人”专项:高新处段志刚电话:58832829。

  2. “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”专项:高新处张彦云电话:58832822。

  3. “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”专项:社发处党馨电话:58832853。

  四、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

  科技部关于发布*重要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要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
  (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/2015tztg_all/20170801/2269.html)

 

 

 

 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
  2017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