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XPJ(中国)


    05

    2009

    -

    11

    关于申报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
    作者:


    各企业:
        为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着力构建“三个高地”,全力打好“五个攻坚战”的总体要求,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,推动我市软件产业快速发展,尽快做好2009年和2010年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一、支持重要和范围
    (一)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(01)
    1-1、操作系统(实时控制类嵌入式操作系统、网络业务类嵌入式操作系统等);
    1-2、数据库(实时数据库系统软件、分布式数据存储软件等);
    1-3、中间件(基础中间件、业务中间件、~中间件等);
    1-4、通信、智能交通、财务、电子政务等面向行业的应用软件;
    1-5、数字内容处理与支撑软件(音视频软件、三维CAD软件、三维GIS软件等);
    1-6、基于中国良好文化的动漫软件(作品)、文化创意软件(作品)、网络游戏软件、绿色网络控制软件、多媒体教育/教学软件等;
    1-7、自主可控的信息~软件;
    1-8、IC设计与嵌入式软件;
    1-9、基于3G技术的增值服务软件产品;
    1-10、其它具有发展前景的软件项目。
    (二)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(02)
    2-1、在工业支柱产业(航空航天、石油化工、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生物制药、新能源新材料、轻工和国防科技)企业设计和制造环节的自主开发或二次开发软件及应用;
    2-2、支持企业利用软件技术承接业务流程外包项目。
    (三)软件公共服务平台(03)
    3-1、基于云计算架构(如SaaS模式)的软件公共服务平台,申报对象为承担通用型、标准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的单位,且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和运营、服务对象须达到一定规模,用户反映良好,并具有*的社会经济效益。
    (四)其他类(04)  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其它项目。
    二、申报的条件
    (一)在我市区域内注册,从事软件产品开发、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。
    (二)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;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、良好的产业化基础以及较好的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;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,产权清晰,守法经营,无违法、违规记录。
    (三)企业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权属明确;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,项目实施后能使企业规模扩大。
    (四)企业项目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两年。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,所在区县(含功能区)财政应按1:1给予配套支持。
    三、申报材料和程序
    (一)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:
    1、《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1、2);
    2、项目申报及意见表(附件3);
    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附件4);
    4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    5、上一年度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
    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;
    6、2010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表表(只适用于2010年项目)。
    (二)项目申报程序
    1、各企业将申报材料交至软件园管理中心,初审合格后,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。
     
    2、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报送方式,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、资料齐全、图像清晰。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(www.tjec.gov.cn)可下载有关资料。请按照有关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(见附件四)。
    3、各企业请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软件园管理中心(各4份),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不予受理。同一个企业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。
     
    联系人:杨欢
    联系电话:23789218-3502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软件园管理中心
    2009-11-4